近期江苏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主旨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省环境厅于2022年6月向各有关单位征求了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,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,形成了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。

 

 

      对比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新建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限值,在本次二次征求意见稿中,氮氧化物排放限值1小时均值由150mg/m³变更为80mg/m³。仅一年时间,氮氧化物排放限值直接“腰斩”,可见江苏省环保厅针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力度将越来越大,排放限值也会加快收紧幅度。各行业、各企业应早做规划,共建美丽中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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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环境厅关于征求《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2023-08-16 11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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